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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你犯没犯罪。大家知
吗?这
现代科技可以把人类控制得这么
密。所以,大家现在才知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个人的自由相对起来越来越渺小。如我所说,即使是文天祥、史可法都未必挡得住现代的刑求,所以《1984》给我引发这
想啊。
这次台湾所谓的总统就职典礼,当陈
扁
了所谓第十一届的中华民国总统的时候,怕被行刺,在学校的学生那天也没放假,没带证件的被拦下来,上班族大骂,看到没有啊?学生书包、便当打开看,饭菜也淋了雨。小学生带来的
,警察、治安人员叫小学生打开喝给他看,看看这里面是不是汽油,是不是爆炸
品。这么坏的“政府”这么样的不相信人民的“政府”这么混
的陈
扁政权就发生在台湾哪,难怪联合国把你赶
去,你们
本不尊重人权嘛,你们跟
国人一样嘛。
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看到没有啊?1954年公布的,1975年公布的,1978年公布的,1982年公布的,最近公布的,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条文,大家看到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
自由不受侵犯,任何人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构执行,不受逮捕。”我们再看看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的宪法,也有这
类似规定啊(全世界都有这
规定):人民
自由应予保障,除现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经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审判
罚,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审问、
罚得拒绝之。所谓中华民国的宪法这一条的四个字最有趣了“得拒绝之”怎么拒绝法?“咚咚咚”敲你门,门打开看,外面站了三个彪形大汉,来抓你了,不合法也来抓你了“得拒绝之”你怎么拒绝?你怎么能拒绝这三个彪形大汉?
不到啊,被抓走了,不是吗?所以,所谓中华民国的这
宪法,说得漂亮,事实上是
不到的。这个时候,我们才知
,很多问题,我们必须要了解这
现象,我们才知
怎么样
理。
《世界人权宣言》里面第五条说得很清楚,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
或污辱之待遇或
罚。
国人
到了没有?
国人还首创了联合国,联合国还在他们家里,
国人公开地
待伊拉克的战俘,羞侮他们的人权。
现在,我们看到一个情况
现了,
国总统布什说,伊拉克的阿布格莱伯监狱将铲平另外盖。为什么呢?因为
国人在这个监狱里面
待了伊拉克的囚犯,认为这是
国人的耻辱啊,是死亡与刑求的象征啊,贬低了
国的价值,所以,这个不要脸的
国帝国主义的布什总统说我们要把监狱拆掉重盖。其实,
国该拆的不是这个监狱。
国该拆的是纽约市的这个象征——自由女神像。
国对不起这个自由女神,
国的自由是假的,该拆的是这个像啊。看看
国人怎么样
待这些伊拉克的囚犯,看到没有?脱完衣服坐到你
上啊,变成人
的一团
,
国女兵在一边笑。你看,好好的一个女孩
,怎么能变成这么坏?对不对?怎么这么坏!就是人类最劣
的一面,最坏的一面给展示
来了。
我再讲个例
给大家听。大家看看这个人,这个人就是所谓中华民国民社党当年的党主席,叫
张君劢。他的名字也叫张嘉森,可是,他写的书啊印
来叫张士林,为什么呢?“士”字怎么来的?“士”字是“嘉”字保留上面的这个
。“林”怎么来的?是“森”字只去掉那个“木”就叫
“林”为什么叫张士林啊?国民党把他绑票,不许你成立民主社会党,书
版社不敢给他
,说:要
可以,要改名字,不能用张君劢,不能用张嘉森,只能